信件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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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24日以前的信件需凭系统反馈给您的查询码进行查询)
办理状态
办理完毕
办理单位
郑州市文物局
回复内容
康老师,您好:来信提及的老宅目前尚未被列入文物保护单位,根据文物保护分级管理和属地管理的原则,我们已将您反映的情况转与荥阳市文物保护管理中心,要求尽快实地查看,进行文物评定。我们的工作人员会与您联系,请保持手机畅通。
2020-07-28 09:4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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