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文物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郑州市文物局  时间:2013/02/16 00:00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郑州市文物局编制的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郑州文物网(http://www.zzcc.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郑州市文物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郑州市陇海西路81号,邮编:450006,电话:0371—67189521)。



一、概述


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郑州市文物局2012年重点工作之一,本年度在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等方面我局取得了新进展,有力地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依法获取文物博物馆领域各类政府信息的权利,切实增强了文物工作的透明度。


要依托门户网站、政务微博等,全面、及时、有效地公开政府信息。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服务为根本、以便民为宗旨”的理念,不断完善栏目设置,围绕公众关注的政务动态、政府文件、项目建设、文保单位等方面,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发布工作。


自郑州市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工作,根据制定出的《郑州市文物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在网站建设上进行系统布署,使我局文物信息实现最大公开化、透明化,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012年,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全年,主动公开信息593条,政务公开类栏目点击超过20万次。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本局2012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93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2条,占总体比例的3.7%;政策规范性文件类70条,占总体比例的11.8%;规划计划类13条,占总体比例的2.1%;行政许可类19条,占总体比例的3.2%;其他信息469条,占总体比例的79.0%。


主动公开的信息,涉及文博工作的方方面面,像文保单位名录、博物馆名录、行政许可事项等政府信息的公开,既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了解文博工作政府信息的需求,又对我局全面工作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二)公开形式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主要包括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大厅、信息查阅点、新闻发布会、报纸、广播、电视等。其中通过政府网站了解查询政府信息,成为最常用和最受欢迎的公开形式。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2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我局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共2人,兼职。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12年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情况


2012年机关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减免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四)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2012年机关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共计0元。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没有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及行政诉讼。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2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各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形式和便民性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为进一步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3年主要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机构建设,充实工作人员,增加工作经费,组织业务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素质和工作水平;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依法开展;三是完善新闻发布渠道,丰富优化信息公开载体,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宣传,在进一步办好我局网站的基础上,充分重视微博、微信等新型媒体在信息公开中的作用,优化栏目,增强互动性;四是在信息公开中以服务群众为中心,向社会及时公开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信息,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便捷、更加全面、更加有效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二〇一三年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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