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来源: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时间:2015/02/05 00:00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通知精神,为便于各地、各单位及早安排节假日旅游、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等有关工作,现将2015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调休,共3天。1月4日(星期日)上班。

  

二、春节:2月18日至24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15日(星期日)、2月28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节:4月5日放假,4月6日(星期一)补休。

  

四、劳动节:5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五、端午节:6月20日放假,6月22日(星期一)补休。

六、中秋节:9月27日放假。

  

七、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12月26日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