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5·18国际博物馆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来源:国家文物局  时间:2017/04/07 11:06  

文物博函〔2017〕5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物局:

    为切实做好2017年“5·18国际博物馆日”宣传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和口号

    国际博物馆协会(ICOM)已确定2017年“5·18国际博物馆日”的主题为“博物馆与有争议的历史:博物馆讲述难以言说的历史(Museums and contested histories:Saying the unspeakable in museums)”。本次主题强调博物馆所发挥的社会作用:博物馆努力造福社会,致力于成为促进人类和谐共处的重要场所。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博物馆是保护和传承人类文明的重要殿堂,是连接过去、现在、未来的桥梁,在促进世界文明交流互鉴方面具有特殊作用。我国各类博物馆不仅是中国历史的保存者和记录者,也是当代中国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的见证者和参与者。各地文物行政部门和博物馆协会要结合国际博物馆协会确定的主题,并围绕“让文物活起来”,在5月18日前后,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搭建博物馆与公众沟通与互动的平台,加深公众对博物馆的了解与认同。并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自己的活动主题和口号。

    二、宣传内容

    (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让文物活起来”的重要指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博物馆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等文物和博物馆领域的法律法规、重要文件、国际公约,以及文物和博物馆知识;

    (二)结合纪念建军90周年、抗战全面爆发80周年等系列重大活动,举办革命文物专题展览,弘扬革命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三)博物馆在主动参与和解,提供多元视角促进历史伤痛愈合上的积极作用;

    (四)博物馆藏品及其研究;

    (五)博物馆展品与公共文化服务;

    (六)博物馆在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发挥社会教育功能尤其是青少年教育研学旅行功能方面的成果;

    (七)博物馆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成果。

    三、活动安排

    (一)国家文物局将于2017年5月18日与北京市人民政府共同举办今年国际博物馆日中国主会场活动,主会场设在首都博物馆。

    (二)5月18日当天,各地文物行政部门和博物馆要坚持“俭朴、隆重”的原则,统一部署、精心安排,积极悬挂、张贴展示2017年度博物馆日主题和宣传口号的旗帜、海报和标语,免费发放博物馆宣传册,通过展览、讲座等形式,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博物馆“进校园、进社区”活动。

    (三)认真做好活动期间的免费开放服务和安全保障工作,尤其是要做好针对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服务和保障工作。暂未完全向社会免费开放的博物馆,国际博物馆日期间应实施减免费或其他形式的优惠开放政策。同时,要完善安全预案,落实安全措施,切实加强安全防范。

    (四)做好国际博物馆日宣传活动的信息交流和总结工作。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于2017年4月15日前将本省博物馆日活动安排报送至我局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司(renzhengpei@sach.gov.cn)。有条件的单位要做好本省博物馆日活动的声像记录、宣传画册制作,扩大博物馆日活动的社会影响力。活动结束后,请将活动总结和相关影像资料报送至我局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司。

    特此通知。

 

                               国家文物局

                              2017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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