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工作的通知
来源:办公室  时间:2020/01/06 15:37  

局属各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各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应当包含社会评议结果情况。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撰写工作,现请局属各单位协助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工作,并将社会评议结果纸质材料于2020年1月12日17: 00前报至郑州市文物局信息中心。联系人:王羿,联系电话:67189315。

                                

二〇二〇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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