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物局加强规范全市碑刻石刻文物拓印管理工作
来源:办公室  时间:2022/02/08 10:38  

近期,郑州市文物局对全市区县(市)文物部门和市直文博单位开展文物拓印管理工作集中排查清理和督察整改,加强和规范碑刻石刻文物拓印管理,切实将中央、国家文物局和省文物局相关精神要求落实到位。1月30日上午,市文物局召开全市文博系统文物拓印工作会议,学习传达中央、国家文物局和省文物局相关通知精神,分析了当前国内文物行业碑刻石刻文物拓印管理工作形势和文物拓印方面存在的未经审批擅自拓印、无资质拓印、盗拓田野石刻文物、违规销售文物拓片、将文物拓片作为礼物随意赠送乱象问题,剖析了发生此类问题的原因和面临的文物安全隐患,研究制定了加强文博系统文物拓印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市文博系统积极开展文物拓印管理自查自纠工作进行具体安排部署。

郑州文物资源特别是野外不可移动文物众多,我市将对标要求、区分点面,聚集重点、强化督导,坚决遏制田野石刻文物违法违规拓印和盗拓等方面的问题。一是加强监督管理。要求全市各区县(市)文物主管部门、市直文博单位对《文物复制拓印管理办法》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未经审批擅自拓印、无资质拓印、盗拓田野石刻文物、违规销售文物拓片、将文物拓片作为礼物随意赠送等有关问题从即日起立即进行自查自纠,形成台账清单,严控拓印石刻文物范围,严格拓印审批管理,严禁拓印违法违规行为。对用于文物信息档案、陈列展览需要拓印的,按规定严格管理;对已经审批的文物拓印工作暂停拓印,重新履行审批手续;石刻文物保存状况和自身特点不宜拓印的,严禁批准拓印,确保文物安全。二是严格限制碑刻石刻文物拓片销售。联系市场督导管理部门,集中市区内各古玩市场进行集中检查清理,对售卖碑刻石刻文物拓片等商业行为进行全面清查排查。对外开放的文博场所和文旅景点售卖的碑刻石刻文物拓片要求全部下架,并对所有文物拓片进行登记建档、严格保管,说明来源。对已经审批尚未实施碑刻石刻拓印或者正在拓印的立即停止拓印,并重新严格手续审批。严格限制碑刻石刻文物拓片销售,坚决杜绝以商业为目的的碑刻石刻文物拓印行为。对销售翻刻副版碑刻石刻的拓片,应说明并告知购买者。三是严厉打击碑刻石刻拓印违法违规行为。联合省文物局安全部门和各级公安机关,将盗拓碑刻石刻文物行为纳入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行动,近期将对全市文物较多的县(市)进行集中检查,严厉打击、严格防范盗窃、盗割、盗拓碑刻石刻文物等违法犯罪行为。围绕《文物复制拓印管理办法》和碑刻石刻文物拓印相关管理规定,在文博系统内开展一次学习自查教育活动,提高全体人员的法规意识,要求各单位对现有的文物拓片进行逐一登记建档、集中保存,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用碑刻石刻文物拓片作为馈赠礼品。各级文物场所保管看护人员不得为他人违规拓印提供方便,任何机构和人员不得擅自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文物拓印模具、技术资料,一经发现将严格依法执纪问责。落实文物安全责任和管理措施,加强物防技防手段,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守牢文物安全红线、底线和生命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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