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博物馆事业的发展,充分发挥博物馆社会服务功能,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提升城市文化影响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博物馆条例》(国务院令第659号)、《中宣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博物馆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物博发〔2021〕16号)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郑州市文物局起草了《郑州市博物馆事业发展扶持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公示时间:2024年8月21日至27日,公示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向郑州市文物局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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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郑州市博物馆事业发展扶持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2024年8月21日
《关于郑州市博物馆事业发展扶持办法的意见》
2019年12月,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出台了《郑州市博物馆事业发展扶持办法》(郑政文〔2019〕174号),政策出台以来,有效促进了全市博物馆事业的发展。《扶持办法》已实行4年多,根据实际运用情况,需对《办法》进行修订,对部分内容进行调整优化。市文物局起草了《郑州市博物馆事业发展扶持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并通过多个渠道、多种方式向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征求了意见建议。
一、各方面意见反馈统计
(一)2023年7月21日-24日,我局征求了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的意见,其中2家单位提出4条意见,其余无意见。
(二)2023年12月4日至2024年8月7日,我局多次征求了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国资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水利局、市住房保障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的意见,其中3家单位提出了7条意见,其余单位均无修改意见。
(三)2024年8月21日至8月27日,该征求意见稿在我局门户网站全文公布,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建议。截至8月28日,未收到社会公众反馈的意见建议。
二、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市直有关单位、局属各单位反馈的11条意见主要集中在推进博物馆建设、扶持博物馆发展等方面,经认真梳理研究分析,11条修改意见全部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