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文物局关于印发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文物安全处  时间:2023/09/20 10:08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现将《郑州市文物局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宣传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23年9月7日

 

 

郑州市文物局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宣传工作方案

 

为充分展现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成效,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助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开创新局面,按照《郑州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郑州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郑法政办〔2023〕16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充分发挥网络、电视、广播、报刊等主流媒体的宣传阵地优势,精准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围绕全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深入广泛开展系列专题宣传,生动直观地展示法治政府建设成效,凝聚郑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影响力,营造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舆论热潮,提升人民群众对示范创建活动的知晓度、参与度和支持率。

二、宣传内容

以《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确定的100项三级指标事项为基准,围绕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依法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规范公正文明行政执法、科学有效制约监督行政权力、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有效提高文物系统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等方面,结合实际情况,采取专题访谈、专刊登载、新闻报道、播放宣传片、信息简报、宣传标语等相应形式,针对文物系统法治政府建设的经验做法、工作亮点、创新举措、典型案例、法治工作信息、示范创建动态等情况开展广泛宣传。

三、宣传途径及责任部门

(一)在市级报纸定期刊载报道,鼓励向国家和省级报纸投稿。【责任部门:办公室(宣传处)】

(二)配合市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媒体参加法治政府建设党政负责人专题访谈节目。【责任部门:办公室(宣传处)、文物安全处(政策法规处)】

(三)在市文物局网站等网络平台开设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活动专栏,每周至少登载1篇信息。【责任部门:局机关各处室】

(四)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利用办公场所、政务服务大厅显著位置悬挂标语、制作宣传展板或者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责任部门:办公室(宣传处),局属各单位】

(五)局属各单位积极开展公益宣传活动。【责任部门:局属各单位】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的重要性,将其作为推进全面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抓好落实,责任到人,要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形式,精心组织开展系列带有本单位特点的主题活动,广泛展示法治政府建设的典型经验、工作成效,形成聚焦效应,最大限度提高示范创建宣传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

(二)规范宣传内容。宣传活动要紧扣宣传重点,规范使用宣传标语。一是宣传内容上,要紧密结合宣传重点,同时应向公众宣传法治政府建设的战略定位和具体内容、依法治国“十六字方针”、行政执法的基本要求、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知识;二是在日常监督执法中,执法人员向行政相对人宣传我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市的工作要求,指导有条件的管理相对人通过电子屏宣传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标语,或通过宣传栏等形式宣传法治政府建设成果、好的经验和做法。

(三)及时报送资料。全市创建宣传工作自2023年9月10日起实行周报制度,各单位于每周四16:00前将本周宣传工作开展情况及照片、视频等佐证材料(至少1件)发送至局文物安全处邮箱。如有相关信息网络宣传或新闻报道,需于当日将网址链接即时上传至局文物安全处邮箱。局安全处将对各单位宣传工作开展情况及信息报送情况进行台账管理,如实记录,定期通报,各单位完成情况将纳入年底综合考评。

联系人:杨勇  联系电话:67189519

局安全处邮箱:zzccanquanchu@163.com

 

附件: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宣传标语(参考)

附件:

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宣传标语(参考)

 

1.法治创建人人参与  法治成果全民共享

2.弘扬法治精神  传播法治文化  建设法治政府

3.同建法治政府  共享法治文明

4.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5.科学立法 严格执法 公正司法 全民守法

6.和谐社会  法治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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