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文物安〔2016〕13号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今年是“七五”普法的开局之年,为做好我市文物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全局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推进法治单位建设,根据《关于印发2016年郑州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郑治市〔2016〕1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决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重要指示以及《中共郑州市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实施意见》(郑发〔2015〕11号),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我局中心工作,着力抓好“七五”普法规划的组织实施,以学习宪法法律法规、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推动法治实践为重要任务,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对象,以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和法治创建活动为重要抓手,以“互联网+法治宣传”为新平台,切实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观念,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方式方法
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开展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一)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公众普法活动。结合法律颁布实施日、“12.4”国家宪法日、“文化遗产日”、“5.18”博物馆日等重要时间节点进行宣教活动,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开展文物法律法规宣传,增强公众文物保护意识。
(二)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每年开展集体学法不少于4次,并将宪法、文物法等法律法规列入各级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考评、年度述法等制度,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养。
(三)开展全体公职人员学法用法活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坚持集中学法与自学法律相结合,通过开办法治讲座、法治培训班等方式进行集中学法,积极开展自学,个人自学法律时间不少于40个学时。充分利用专栏、网络等阵地,以案释法等方式,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教育活动,培育法制信仰,推进依法行政。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要充分认识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思想统一到加强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上来。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制,推进我局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
(二)领导带头,营造氛围。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参加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为单位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广大干部职工要积极参加普法活动,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三)精心组织,注重实效。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方案,细化举措,灵活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坚持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相结合,学法是为了更好地用法,通过学法进一步培育法制精神,推动法制实践。
2016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