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征求《大遗址利用导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来源:国家文物网 时间:2019-11-22 10:32
办保函〔2019〕10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物局:
为规范大遗址利用工作,指导各地妥善处理好大遗址有效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关系,我局组织编制了《大遗址利用导则(征求意见稿)》及附件。现将《大遗址利用导则(征求意见稿)》及附件送你局(厅)征求意见,请于2019年12月31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局。
联系人:陈起
电 话:010-56792069
传 真:010-56792133
邮 箱:kaoguchu@sach.gov.cn
附件:《大遗址利用导则(征求意见稿)》及附件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
2019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