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中国文化遗产日活动的通知
来源:国家文物局  时间:2011/05/11 00:00  

文物政函〔2011〕35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2011年6月11日是我国第六个文化遗产日。为推动这项节日活动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和宣传口号
  活动主题:文化遗产与美好生活
  宣传口号(推荐):
  1.文化遗产无价 保护行动有我
  2.保护文化遗产 传承中华文明
  3.珍重文化遗产 共筑幸福家园
  4.手牵手保护文化遗产 心连心构建和谐社会
  5.相约文化遗产日 品读中华五千年
  

请各地围绕上述活动主题和宣传口号,结合当地实际,加强策划组织,丰富文化遗产日活动的内容与形式,增进广大公众对文化遗产的认知,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文化遗产保护的良好氛围,把文化遗产日办成与全民生活密不可分,让全民切身体验文化遗产、积极参与文化遗产保护、共享文化遗产保护成果、增强文化遗产保护意识的文化节日。
  

二、活动安排
  

(一)中国文化遗产日活动组委会将于今年6月11日在山东省济宁市举办2011年中国文化遗产日主场城市活动。活动期间将评选揭晓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举办第三届全国青少年文化遗产知识大赛,推介第三届历史文化名街评选结果。主场城市活动具体要求我局届时另行通知。
  

(二)6月11日当天,各级各类文博机构,特别是对公众开放的博物馆、文物保护单位等,要积极悬挂、张贴展示中国文化遗产标志、2011年度文化遗产主题和宣传口号的旗帜,张贴相关海报、标语,免费发放宣传册,通过展览、讲座等形式,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咨询和培训教育活动。
  

(三)6月11日当天,各级各类文博机构可采取公众开放日的形式,选择部分考古发掘工作现场、文物保护实验室等对外开放,组织社会各界特别是大、中、小学生现场参观。
  

(四)各地要积极争取宣传部门支持,加强与各级各类媒体特别是网络、手机报、微博等新媒体的合作,在6月11日前后形成广泛的宣传声势。中央电视台科教频道将在6月11日当天上午进行4小时的“中国记忆”文化遗产日直播节目,请各地文物部门积极配合该节目的制作并组织收看。
  

(五)做好中国文化遗产日活动的信息交流和总结工作。国家文物局政府网站将开辟年度遗产日专题栏目,请各地积极向专题栏目信箱投稿(wenhuayichanri@sach.gov.cn),报送活动安排和动态信息。有条件的单位要做好本地文化遗产日活动的声像记录、制作宣传画册,扩大文化遗产日活动的社会影响力。活动结束后,将总结报送至国家文物局文化遗产日活动组委会。
  

三、积极做好2012年度中国文化遗产日主场城市的申办工作
  请有意申办并符合条件的地市级以上城市,通过所在地区的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将申报材料于2011年5月1日前报送国家文物局文化遗产日活动组委会。

                               国家文物局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