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文物局关于转发《河南省文物局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二、三级博物馆定级评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博物馆处 时间:2017/08/15 10:42
郑文物博〔2017〕27号
各博物馆(纪念馆):
现将《河南省文物局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二、三级博物馆定级评估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凡经正式登记,向社会开放、正常运行三年以上且在省文物局备案的三级博物馆和未定级博物馆,均可参加本次二、三级博物馆定级评估工作。
申请定级的博物馆要做好申报材料的准备,认真对照省文物局文件附件中的《评分细则计分表(修订)》(纸质1式4份)项目自评打分,填写《国家二、三级博物馆定级评估复核申请书》(纸质1式4份),并提交《国家二、三级博物馆定级评估复核申请书》中附件清单相对应的佐证材料,装订成册(纸质1式2份),于8月29日(周二)之前报送市文物局博物馆处(电子文档发邮箱zzccbwgc@163.com)。
附件:《河南省文物局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二、三级博物馆定级评估工作的通知》
2017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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