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文物局关于开展文物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通知
来源:文物安全处 时间:2018/10/15 14:16
郑文物安〔2018〕29号
各县(市、区)文物主管部门,市文物稽查大队:
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郑州市文物局决定组织开展文物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此次评查由郑州市文物局组织,参评案卷由各县(市、区)文物主管部门和各相关单位遴选后报送。
二、评查范围和对象
参评案卷须是2016年9月30日至2018年9月30日期间办结的文物行政执法案卷。
三、评查方式
本次案卷评查采取案卷评查和现场实地评查相结合的方式。
四、评查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有关单位上报的参评案卷,不多于3份。上报样式为案卷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8年10月24日前报送至郑州市文物局。
(二)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文物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确保上报案卷的真实性与合法性,认真组织,按时报送。未上报县(市、区)要向我局做出书面说明。
(三)我局将邀请有关部门的专家组成案卷评查组,对各地、各有关单位报送的文物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依据评查结果,评选出优秀案卷。
特此通知。
2018年10月15日
(联系人:屈玉星 联系电话:67189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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