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百年百大考古发现遴选推介活动的通知
来源:国家文物局  时间:2021/05/14 09:5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物局:

2021年是中国考古学诞生100周年。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考古学的重要指示精神,更好认识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的中华文明,深入回顾中国考古百年历程和成就,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国家文物局相关部署,在国家文物局指导下,中国考古学会、中国文物报社将组织开展“百年百大考古发现遴选推介活动”。请各地文物部门协助宣传动员,做好本省(区、市)考古发现的组织申报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

百年百大考古发现遴选推介活动

二、活动组织

指导单位:国家文物局

主办单位:中国考古学会 中国文物报社

联合主办单位:河南省文物局

特别支持单位: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

协办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古研究院所和考古学会

三、推介范围

活动面向有关古代人类、古代社会和古代文化的实物资料的重要考古发现,包括反映中国古代历史各个发展阶段涉及政治、宗教、军事、科技、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水利等方面历史文化信息的聚落、城址、宫室、陵寝、墓葬等方面的发现。

四、遴选标准‍

(一)进行过系统的考古工作;

(二)具有重大科学价值和意义;

(三)在国内外产生过重大影响;

(四)在中国考古学发展史上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五)适当兼顾不同地域、不同时代和不同类型的考古发现。

五、申报参选

(一)申报方式

1.参选考古发现由各省级文物部门和考古研究院所审核择优推荐,推荐材料报送活动办公室,推荐项目数量为1-20项(考虑到各省文物资源不均衡的情况,最终结果将适当兼顾不同地域、不同时代和不同类型的考古发现,请各省酌情申报);

2.中央部门及其有关单位、国家文物局直属单位参加推介的考古发现,可直接报送活动办公室;

3.所在地省级文物部门未开展审核推荐工作的,考古单位可自主申报;

4.活动办公室保留提名权,对未申报的重要发现进行提名。

(二)申报材料内容

为提高遴选工作效率,加大推介力度,推介活动将进行网上填报和网上展示。各申报单位注册并登录申报系统,进行网上填报。申报系统登录地址,将于5月底另行通知。申报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1.申报考古发现的基本情况、学术成果及意义;

2.考古遗址保护、展示、利用情况;

3.考古发掘过程(发掘大事记);

4.考古发现最具代表性的重要出土文物(1-3件组)及简要介绍;

5.体现考古遗址研究的考古报告、学术著作及其出版情况;

6.遗址发现者、历任考古发掘领队,及对遗址保护、展示、利用有突出贡献的人物及简要介绍;

7.反映上述各项情况的图片及视频;

8.申报项目宣传片(3-5分钟)。

(三)申报材料要求

1.文字要求表述清晰,信息翔实,对发掘成果及学术意义的表述准确客观;

2.图片要求JPG格式,每张2MB以上,历史老照片须提供清晰扫描件;

3.反映发现发掘、研究保护、展示利用过程的珍贵纪录片、访谈录等历史资料视频,时长不限。

特别声明:

1.各申报单位保证其撰写、拍摄和制作的相关文字、视频、图片内容合法,且依法享有申报材料的版权;

2.各申报单位同意无偿授权申报材料给中国文物报社及共同指定的合作媒体单位,为纪念“中国考古百年”系列活动宣传推介之用,使用方式、地域、期限不限;

3.各申报单位参加遴选推介活动即视为同意前述声明。

(四)申报时间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6月30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政 郭晓蓉 张宸 张怡 刘国祥 刘清尘

联系电话(中国文物报社):

(010)84078838转6182、6181、6183

联系电话(中国考古学会):

(010)87420952  87420950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内北小街2号楼中国文物报社(100007)




                                                                              中国考古学会    中国文物报社

                                                                                         2021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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