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文物保护专项补助经费有关申报事项会议召开
来源:文化遗产处  时间:2011/03/24 00:00  

3月22日上午,河南省文物局召开关于2011年度文物保护专项补助经费有关申报事项的紧急会议。为全力推进工作,当日下午,郑州市文物局常务副局长任伟主持召开了郑州市文物系统关于2011年度文物保护专项补助经费有关申报事项的会议,会议传达了省局会议精神并就郑州市2011年经费申报事项进行了具体部署。郑州市各县市区、郑州市文物局相关处室及局二级机构负责人出席了会议。

会议对国家文物局关于经费申请的最新规定予以说明,并逐条解析了省文物局关于经费申请的具体要求,包括申报经费的申报范围、内容、原则和条件、报送方式以及注意事项。任伟副局长强调:一要高度重视文物保护专项补助经费的申报工作。专项经费是文物保护工作的基石,资金是文物维修和保护工作的正常运转的重要保证。二要积极准备、迅速反应。按照国家文物局的统一部署,在4月15日之前,国家文物局的文物保护专项补助经费申报工作将完全结束,由于时间紧迫,各相关单位需要抓紧时间组织上报材料。三要认真梳理,系统思考,合理安排工作。2011年为“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对全国文物保护项目经费进行申报,其工作本身既是经费的申请,也是对文物保护工作系统思考的过程,因此要借此机会对2011年及“十二五”期间的文物保护工作进行认真梳理,科学安排。四要确保申报材料内容准确,格式规范。申报资料是经费申请审核的重要参考依据,为提高申报工作效率,提高申报成功率,申报材料内容要确保详实、准确、规范。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