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大运河河南段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
来源:省文物局资源管理处  时间:2012/11/26 00:00  

11月9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大运河河南段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就充分认识加强大运河河南段遗产保护的重要意义,切实做好大运河河南段遗产保护工作,不断提高大运河河南段遗产展示利用水平等相关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该通知的印发,将进一步加强大运河河南段遗产保护工作的开展,提高遗产开发利用水平。

通知提出,有关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大运河河南段遗产保护的重要意义。大运河河南段是大运河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省文化遗产中的突出代表和珍贵的文化资源。近年来,大运河河南段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大运河遗产的保护管理、合理利用任务繁重,各有关部门应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好、利用好大运河河南段遗产。

通知强调,要切实做好大运河河南段遗产保护工作。保护大运河河南段遗产是沿线各级政府的重要责任。坚持真实性、完整性和延续性原则,按照统一规划、分级负责、分段管理的要求,扎实做好大运河河南段遗产保护工作。要严格实施大运河河南段遗产保护规划、档案资料和监测预警系统。

通知要求,要不断提高大运河河南段遗产展示利用水平,加强展示设施建设,与城乡建设相结合,鼓励和支持具有市场前景的大运河遗产资源同产业和市场相结合。要依法管理,严格执法,严厉打击破坏大运河遗产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要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因失职渎职造成大运河遗产损害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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