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中秋国庆期间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等节礼
来源:纪检监察室  时间:2014/09/03 00:00  

2014年中秋、国庆节将至,根据郑州市纪委文件精神,郑州市文物局发出通知,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严禁中秋、国庆节期间使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等节礼,严防“四风”问题反弹,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通知要求,文物局机关和系统各单位严禁用公款购买月饼等节礼,严禁以汇报工作、过节慰问等名义向上级机关和相关单位赠送月饼等节礼,严禁向领导干部个人赠送月饼等节礼。
  

通知强调,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驰而不息地纠正“四风”,以优良党风带政风促民风。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抵制不良风气,坚决做到不以任何名义收受月饼等节礼,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带头移风易俗、厉行节约,以身作则、以上率下,给广大干部群众树好标杆,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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