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党委中心组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来源:组织人事处  时间:2014/11/12 00:00  

11月10日下午,局党委举行中心组学习(扩大)会,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局领导,局机关中层干部,局属单位班子成员参加会议,并认真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上的讲话精神和王岐山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精神。


   党委书记、局长任伟同志主持会议,并围绕文物系统就全系统进一步抓好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提出明确要求。

   一是要扎实抓好全会精神在文物系统的学习宣传。十八届四中全会是在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决定》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主要任务,是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纲领性文件。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全面深刻阐述了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提出了一系列依法治国的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为我们做好各项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要按照上级要求专门制定学习计划,重点抓好中心组学习,搞好专题辅导和交流。局机关支部、局属单位基层党支部要紧密结合实际、结合业务工作,集中开展学习讨论,制定贯彻落实措施。要通过学习宣传,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增强法制思维,破除思想障碍、增强行动自觉。


   二是要积极推进依法治国在文物系统的贯彻落实。要强化法治观念,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我们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这是依法治国的本质要求,也是我们必须时刻遵循的。要依法履行职责,要牢固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思想观念,切实履行好《文物保护法》赋予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坚决杜绝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坚决杜绝懒政、怠政现象。特别是具有审批权或执法权、有经济和社会管理职能,与群众接触较多的机关部门,直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基层单位,一言一行都代表着政府的形象,代表着文物局的形象,要成为依法行政的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进一步加大《文物保护法》及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在全市形成自觉遵守、坚定执行《文物保护法》的浓厚氛围。


   三是要深入扎实抓好文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把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持续深化反腐倡廉教育结合起来,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要进一步强化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意识,深刻理解“在党忧党、在党护党,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基本要求,切实增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党组织的责任所系、使命所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关键看行动、根本在担当,要通过落实“两个责任”,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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