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组织收看全国文物消防安全视频工作会议
来源:文物安全处  时间:2017/03/23 10:01  

    2017年3月21日上午,国家文物局、公安部消防局召开全国文物消防安全工作视频会议。

    会议上,国家文物局副局长宋新潮和公安部消防局局长于建华分别就加强全国文物消防安全工作做出了重要讲话。宋新潮在讲话中指出,文物、公安消防部门要坚持红线意识,齐心协力共同保障文物安全。一是要树立安全为先理念,强化文物安全红线意识。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以最坚决的态度牢牢坚守这条红线。二是要健全文物安全的责任体系,落实安全责任主体。推动地方政府履行文物保护主体责任,把文物工作纳入领导干部考核和政绩考核。发挥全国文物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作用,完善协调机制,逐级逐处落实文物安全责任。三是要联合开展评估检查,抓住隐患整改不放松。充分发挥国务院消防考核的导向作用,建立文物消防安全检查评估制度,巩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单位负责”的工作格局。四是要加大投入,努力完善文物消防安全基础保障。确保消防设施、预警设备、消防供水、应急预案及时到位。要切实提高素质能力,不辱使命,守土尽责,依法管理,广泛动员,以对历史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保护好祖国的珍贵文化遗产。

    于建华在讲话中指出,文物建筑消防工作存在建筑耐火等级低、用火用电不规范、消防设施设备缺失、灭火自救力量匮乏、日常消防管理松懈等五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他要求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与文物部门的沟通配合,建立完善信息互通、定期研判、联合执法、风险预警等长效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合力。要提供技术支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要把好技术关口,为文物部门提供政策咨询和技术保障;要加强监管指导,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必须严格执法、依法处罚;要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对文物建筑做到“一家一预案”,熟练掌握重点部位、消防设施、道路水源等情况。他希望各级文物部门要完善消防管理组织机构,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组织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推动整改文物单位带有普遍性质的火灾隐患。他指出,各级公安消防和文物部门要共同督促文物建筑单位健全规章制度,完善消防设施,严格用火用电管理,全面提升文物建筑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能力。

    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专家从《文物建筑电气火灾防控导则(试行)》的出台背景、总体要求、主要内容等方面进行了专题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强化对文物建筑电气火灾风险评估、电气火灾防控和日常检查的理解和认识。

    郑州市文物局、郑州市消防支队相关领导,市直文博单位在郑州市消防支队分会场收听收看了会议。各县(市、区)文物部门和文博单位在当地消防大队分会场也收听收看了会议。(杨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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