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票通过!”
近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批准了《郑州市双槐树遗址保护条例》,《条例》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
作为我国仰韶文化中晚期考古的重大发现,双槐树遗址是黄河文化之根、华夏文明之魂,被专家学者称为“早期中华文明的胚胎”“河洛古国”。《条例》的出台,加强了双槐树遗址立法保护,对继承和弘扬黄河文化,助推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基地全国重地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法规出台的背后,处处彰显着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念。
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加强立法保护是高水平保护双槐树遗址的应有之义,在双槐树遗址焕发新光彩的过程中,要有“法”的保障。在立法资源紧张的情况下,制定《郑州市双槐树遗址保护条例》被列为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地方立法计划审议项目之一。
今年2月,市文物局作为起草部门,负责起草并向市政府呈报了《郑州市双槐树遗址保护条例(送审稿)》,经市司法局组织立法审查,形成了《郑州市双槐树遗址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4月底,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一审时,常委会组成人员围绕遗址保护体制、保护区域、用地保护、展示利用等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让立法更聚民智、贴实际。”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韩广道表示。
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才能以高质量立法保障高质量发展。5月,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组织召开《条例(草案)》专家论证会,省文物考古研究院、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负责人和实务工作者围绕《条例(草案)》进行充分论证。之后,形成《条例(草案审议修改稿)》,向有关部门以及各基层立法联系点、代表联络站发函征求意见,并组织召开政府部门征求意见座谈会,累计征集意见建议160余条。其间,市人大常委会对《条例(草案)》进行数轮修改完善。6月27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条例》,并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8月3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批准《条例》。
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副院长魏兴涛认为,《条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的重要论述,立足郑州实际,充分借鉴了三星堆遗址、良渚遗址等遗址保护的立法经验,多方征求意见建议,针对双槐树遗址保护工作的方方面面作出具体规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了立法工作的全过程、全链条。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对“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作出重要部署,指出“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这些重要部署,赋予人大新的历史使命。我们要立足实际、抓好落实,更好把人大制度优势转化为推进改革的强大动力。”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确保社会发展、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开创良法善治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