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郑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郑州商代都城遗址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条例》于2025年12月4日经河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查批准,将于2026年3月1日起施行。
郑州商代都城遗址距今约3600年,横跨郑州市管城、金水、二七3个市辖区,是中国早期文明史和世界早期文明史上为数不多的大型城市遗址,也是郑州入选八大古都的重要支撑、黄河文化的核心载体。自1950年被发现以来,遗址内的城垣、宫殿区、手工业作坊、祭祀遗址等遗迹,以及杜岭方鼎等珍贵文物,为研究中国早期国家形态、城市规划和文明起源提供了重要实证。
作为聚焦商代都城遗址的地方性法规,《条例》明确了遗址保护范围、保护对象、管理机制及活化利用路径,为统筹遗址保护与城市发展、传承商都文化提供了坚实保障。
“随着城市快速发展,遗址保护面临诸多挑战。需要通过立法予以规范解决,以法治手段破解保护难题、理顺管理体制、明确责任主体,为遗址保护提供长期稳定的制度保障。”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魏东介绍,多年来,郑州已建成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商代都城遗址博物院,“亳都・新象”等活化利用项目广受好评,但法治化保障的缺失制约了遗址保护工作的长效推进。《条例》的制定既是落实“把这些中华文化瑰宝保护好、传承好、传播好”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也为遗址保护提供了长期稳定的制度遵循。
据介绍,《条例》共33条,立足遗址“跨三区行政管辖、城址与城市核心区重叠、遗存类型丰富”的独特属性,在本体保护制度设计上实现了从“笼统管控”到“精准施策”的升级。在遗址本体保护方面,《条例》明确划定遗址本体、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三级管控区域,设立统一标志界桩,建立“考古发现即时纳入”机制,确保考古调查与发掘中新发现遗存及时纳入保护;系统列出刻划涂污城墙、攀爬城墙、种植深根系植物、倾倒垃圾等六大类禁止行为,严禁在保护范围内新建无关建筑,对已有违建依法逐步改造、拆除或迁移,筑牢遗址安全防线。
在安全防护方面,《条例》创新建立“名录管理+动态监测+应急处置”的闭环体系,将不可移动文物、可移动文物及历史风貌、自然环境纳入保护范畴,整合考古勘探、日常巡护、智慧监测等多源信息,对风险点实时追踪。同时针对刻划涂污城墙、种植深根系植物等具体风险行为列出明确禁令,形成全链条防控网络。此外,《条例》还强化考古工作规范,明确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的审批流程和技术标准,同时要求考古成果及时整理归档并纳入遗址保护数据库。“这相比以往规定更突出了保护的精准性、系统性和科学性。”郑州市文物局局长顾万发表示。
“保护不是封存,而是为了更好地传承利用。”顾万发表示。《条例》围绕“让文物活起来”,推动遗址活化利用与文旅深度融合。未来将运用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现代科技手段,在郑州商都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商代都城遗址博物院推出数字化展陈项目,构建沉浸式交互空间;统筹整合资源,打造“遗址公园+博物院+历史街区”全景式旅游目的地,设计“商都寻根”特色路线;支持高校、科研机构开展商都文化研究,举办学术论坛、研讨会等交流活动,推动商都文化进课堂、进社区、进企业,增强市民的文化认同感和自豪感。
为确保《条例》落地见效,郑州将从机制、经费、数智化保护利用、监督等方面强化遗址保护。健全市级统筹协调,市、区、街道分级保护以及多部门协同的管理机制,将遗址保护经费纳入市、区两级财政预算,同时鼓励单位和个人通过捐赠、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遗址保护工作,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大保护格局。
下一步,郑州市将以《条例》施行为契机,抓紧研究出台《条例》的配套政策,形成遗址保护合力,书写遗址保护与城市发展共生共荣的崭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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