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城区文物局积极推进文物执法工作
来源:管城区文物管理局  时间:2012/03/05 00:00  

今年以来,管城区文物局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坚持“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的基本要求,完善规章制度,健全执法队伍,提高执法质量,提升执法效能,不断加强文物行政执法工作。

一是主动组织开展文物执法巡查。将文物巡查作为执法工作的重要内容,将文物执法列为日常巡查的常规项目,做到日巡护、周督查、月评比。坚持年初有计划、年中有评估、年底有总结。在不定期组织日常性文物巡查的基础上,通过定期组织集中督查、交叉检查等方式开展全区性的文物执法检查。

二是及时开展文物保护单位集中检查。组织执法队员对辖区所有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查明情况登记造册,制订应急预案和保护方案,同时对外公布举报电话。特别是对首批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实施集中巡查。

三是继续加强部门协作,形成执法合力。主动加强与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的工作沟通,加强与公安、消防等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执法合力,做到了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工作互助、执法互动。今年来,先后组织各类文物联合执法检查10余次,有效推动了文物执法工作。

四是依法严厉查处文物违法案件。充分利用三级文物保护网络体系,调动乡(镇)办文物联络员和业余巡护员的积极性,对辖区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进行检查,发现违法建设及时向文物局举报,及时查处。今年以来,分别依法查处了新华二厂擅自在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商城遗址建设控制地带内的违法建设,市政公司雨污水管道工程(陇海路与布厂街东南角)未经文物部门同意,私自开挖,造成坑道内墓葬群部分受到破坏等一批违法案件。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