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城区注重加强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文物保护工作
来源:管城区文物局  时间:2012/05/10 00:00  

针对当前新型城镇化建设出现的城镇拆迁与文物保护之间的矛盾,管城回族区文物局积极采取措施,充分利用三级网络体系,使城市建设与文物保护协调发展。

一是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下发《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加强文物保护的通知》,要求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在进行城镇化建设中,要重点加强文物保护,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开展各项工作;组织人员认真学习《郑州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名录》,摸清辖区212处文物点现状,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切实保护好文物普查成果。二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做到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人,上下联动。并积极与国土、规划、城建等相关部门对接,统筹协调,确保规划建设过程中对文物做到及时避让、合理保护。同时,在建设中如发现有尚未登录的重要文物点,及时调查登记,认真保护。三是健全制度,加强监督。建立健全文物保护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加大检查力度,充分调动乡(镇)办文物联络员和业余巡护员的积极性,对辖区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区文物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对举报及巡护到的违法建设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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