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召开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会
来源:巩义市文物和旅游局  时间:2013/09/02 00:00  

8月30日,巩义市召开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会议,省文物局文物资源管理与开发利用处副处长王瑞琴,巩义市副市长贺传伟,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秦文坦,市文物和旅游局局长赵新海、副局长李英才出席会议。

会议下发了《巩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的通知》和《巩义市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实施方案》等文件。


会上,副市长贺传伟指出,可移动文物是我国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开展文物普查,是健全国家文物保护体系的重要基础工作。可移动文物普查有利于摸清全市文物家底,全面掌握全市可移动文物保存环境和保存现状,为构建科学有效的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制定政策和规划提供依据;有利于全面掌握全市可移动文物分布情况,依法加强文物监管和保护;有利于全面调查并及时发现遭受腐蚀损失的文物,及时有效实施救护,保障文物安全,传承文化遗产;有利于进一步促进文物资源整合利用,丰富公共文化服务内容,更好地利用文化遗产价值,有效发挥文物在文化强市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贺传伟要求,各单位要按照此次会议的统一部署,明确工作重点,认真抓好各个阶段工作任务的落实,把确保和提高普查质量作为重中之重。一是要精心制定工作方案和标准规范。二是要确保参与普查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三是要严把质量控制和数据审核关。四是要提升普查工作的科技含量,提高文物普查的时效性、准确性、科学性,提高相关标本、数据采集的真实性、完整性,为实现文物工作的数字化奠定坚实的工作基础。要通过此次普查,全面掌握全市现存国有可移动文物的数量分布、保存状况、保管权属和使用管理等情况;建立、完善可移动文物档案和可移动文物名录、可移动文物信息管理平台,实现文物信息资源的整合与合理利用。要把普查成果的应用和日常文物保护管理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和建立完善文物保护长效机制有机地结合起来。通过文物普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梳理分析,总结经验教训,着重在制度上查找漏洞和薄弱环节,把普查成果作为文物管理的重要基础性资料,作为制定和完善文物保护政策的重要参考依据,建立和完善文物保护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要在普查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制定完善文物保护的整体规划,真正将文物保护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使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


最后,省文物局文物资源管理与开发利用处副处长王瑞琴向与会人员讲授了可移动文物普查的具体事宜及操作事项,讲授全面透彻,可操作性强,使普查员基本掌握和了解了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高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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