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城回族区召开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历史文化遗存保护整改工作会
来源:管城回族区文物局  时间:2014/05/21 00:00  

为贯彻落实郑州市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历史文化遗存保护整改工作,5月20日下午,管城回族区召开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历史文化遗存保护整改工作会,有关局委、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分管文物工作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区政府办副主任郑斌主持会议。
    

会上,区文物局副局长李东宣读了《管城回族区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历史文化遗存保护整改工作实施方案》,详细解读了推进方法、主要任务和具体实施步骤等。
    

区文物局局长陈瑞勇结合5月19日区委书记袁三军在全区领导干部会议中的讲话精神,就如何做好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历史文化遗存保护整改工作,提出了三点具体要求:一是要摸清家底。要对纳入动迁区域列入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全面核查、登记,检查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及文物保护规划等开展情况。对未进入“三普”名录的名人故居旧居、百年以上古建筑和具有重要特点的近现代建筑进行价值评估认定并登记在册。二是要明确职责分工。在区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推进,区新型城镇化办公室、城改办、合村办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在履行职责的同时要紧密配合,把整改工作做实、做细。三是要深入宣传发动。通过对商代都城遗址、文庙、城隍庙、郑州清真寺等文化遗存的宣传,向人们展示管城悠久的历史,增强人们的文物保护意识和城市荣誉感,促进历史文化名城意识的形成,进而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历史文化遗存保护整改工作,做到新型城镇化工作与文化遗存保护并行共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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