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城区认真落实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历史文化遗存保护整改工作
来源:管城区文物局  时间:2014/07/17 00:00  

按照中共郑州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集中专项整改工作的通知》(郑群办发〔2014〕17号)要求,自今年5月以来,管城区文物局迅速行动,认真落实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历史文化遗存保护整改工作。

一是深入宣传发动,提高公众保护意识。以“5·18国际博物馆日”、“中国文化遗产日”等节日为契机,组织人员对商代都城遗址、文庙、城隍庙、郑州清真寺等文化遗存进行宣传,发放宣传资料,设立咨询台和展板,介绍辖区出土文物,悬挂宣传条幅。举办“寻找历史记忆”摄影比赛、“让文化遗产活起来”小学生绘画比赛。组织人员深入到苏庄八郎寨安置区建设项目等工地,开展“文物法律知识进工地”、“文物图片展览进工地”活动。开展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历史文化遗存保护知识业务培训,对全区11个乡、(镇)、街道办事处的文物工作分管领导、联络员和文物局全体人员进行培训,邀请省市文物专家授课。

二是深入一线,摸清家底。深入到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特别是对南曹乡、十八里河镇、东大街、西大街、南关、二里岗等六个文化遗存分布相对密集的单位进行走访座谈,帮助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了解各文化遗存点的历史渊源,探讨保护措施方案。通过排查发现,2013年我区不可移动文物有各类文化遗存189处。本次普查尚余131处,其中文化遗存16处,遗址类61处,古墓葬15处,古碑刻18处,古建筑21处。

三是查漏补缺,认真整改。对纳入动迁区域列入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全面核查、登记,检查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划定必要的保护范围,进行标志说明,建立记录档案,并区别情况分别设置专门机构或者专人负责管理)工作及文物保护规划等开展情况。对未进入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名录的名人故居旧居、百年以上古建筑和具有重要特点的近现代建筑进行价值评估认定并登记在册,明确责任,分工到人。还对此次排查中发现的“王家大院”等文化遗存进一步明确责任,确定责任人,确保辖区文化遗存保护整改工作不留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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