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旅游和文物局注重政务信息宣传工作
来源:新郑市旅游和文物局  时间:2015/06/11 00:00  

 
    

为做好政务信息宣传工作,及时反映全市旅游文物工作中呈现的新情况、新做法、新亮点,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了解、关心、支持旅游文物工作。近日,新郑市旅游和文物局采取“四措施”,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宣传工作。
  

一是制定目标,责任到人。鼓励干部职工积极向政府网站及新闻媒体投稿,不断提高信息工作和宣传报道的整体水平。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做到有人抓,有人管,责任到人,目标明确,并把宣传工作作为一项核心任务来抓。二是细化责任,强化考核。制定《新郑市旅游和文物局关于加强信息宣传工作的若干规定》,各科室、各二级机构按照制定的《规定》要求和本部门制定的岗位目标完成信息报送工作,并将任务分解落实到人。同时,还将政务信息工作纳入全年工作的考核体系,年终进行考核和奖励。三是制定要点,严格审核。在报送稿件上,要求各部门在突出重点、体现特色方面下功夫,围绕全市旅游文物中心工作搜集,注重采集反映本部门特点的信息,坚持一事一报,内容上做到主题明确、内容真实、标题醒目、文字精炼、数据准确。同时,主管领导要严格审核每条上报信息,确保准确无误,不错报、漏报、迟报。四是严格考核,奖惩分明。执行加扣分的制度,确定政务信息宣传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超额完成任务的科室按照网站、报刊等宣传平台的级别进行奖励,充分调动和发挥全体干部职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王惠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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