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
来源:新郑市旅游和文物局  时间:2016/03/30 00:00  

在《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发后,新郑市旅游和文物局在第一时间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学习、交流和座谈,并根据《意见》精神,采取多项措施,扎实推进文物保护与利用工作。
一是端正作风,注重内涵,开展“业务学习大提升”活动。组织相关科室认真学习《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领会实质,把握重点,用于指导文物保护工作,还按照《意见》要求,结合实际及时分析掌握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就如何贯彻实施《意见》还进行相互交流,相互提问,以此提高文物保护、执法水平能力;另外,坚持周五学习制度,深刻领会国务院及省政府有关文物保护的规定和法律、法规,发挥科技创新,建立和完善文物人才库,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形式,开展各种文物知识的学习。3月17日,组织文物保护、审批、执法、勘探等相关业务人员到洛阳就文物保护与开发利用工作进行了学习交流和考察。下一步还将不定时组织人员赴外省市学习文物先进经验,切实把“两个文明”一起抓贯穿到文物保护与利用工作中的各个环节。
二是加强协调,完善规划,做好文物项目建设。科学编制文物保护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全力推进《郑韩故城遗址保护规划》修编,郑韩故城北城墙中段、郑韩故城铸铁遗址和凌阴遗址、唐户遗址、人和寨遗址、裴李岗遗址、华阳故城、后周皇陵、凤台寺塔、水月寺等保护规划和方案编制工作。以文物保护惠民生为目标,改善文化遗产保存现状和周边环境,加强对全市文化遗产的研究、保护和传承,促进居民生活改善和城市文化内涵的提升。

三是强化服务,夯实基础,全面加强文物保护。以“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十六字方针为引领,以文物保护惠民生为目标,做好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日常管理,加强对人和寨、华阳寨等国保、省保单位集中成片传统村落的保护利用;加大古树名木宣传力度,对古树名木实行动态和信息化管理;新增业余文物保护员,强化田野文物保护;对国保单位凤台寺塔、后周皇陵、李诫墓周边的杂草、灌木、垃圾进行了专项环境整治;对郑韩故城遗址公园、郑韩故城城墙入市口处进行了刷新、绿化、美化,着力营造舒适、美观、畅通、安全、有序的良好氛围;提升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更新郑韩文物展展品,真正使沉寂在库房里的文物藏品“活”起来,把博物馆打造成为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殿堂。(刘莎莎 张亚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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